- 課程內容
活動內容介紹
活動包含:
- ◆ 遊艇KTV 歡唱
- ◆ SUP立槳任你玩
- ◆ 海上魔毯
- ◆ 浮潛
- ◆ 杯水提供
可自費代訂:
- ◆ 以下活動可由旅客自行尋找配合業者或由本中心代訂
- ◆ 海上活動三合一NT$ 6,000;水上摩托車、香蕉船、大腳丫
- ◆ 海上旋轉陀螺NT$ 450/人/次
- ◆ 拖曳傘NT$ 1,250/人/次
- (以上自費活動皆須三天前預約)
- ◆ 以上代訂活動均非本中心營業項目,且皆與外包業者配合,如若發生財物損失、人身傷害、身故等意外,概與本中心無關。
行程:
從後壁湖遊艇港碼頭出發,出海之後於沿海視浪況定點停泊,整體活動時間(登船至離船)約為三個小時。
人數:
35人以內,每超過一人(含司機、領隊)加收500元保險及娛樂稅費用
- 你會學到什麼
活動注意事項
- 旅遊一號出港必須依循當地主管單位對墾丁海岸的管制措施
- 因應天候、或船隻等等不可抗拒之安全因素,本中心擁有保留旅遊一號出港之權利
- 因應天候之因素,旅遊一號擁有船隻導覽路線之決定權利
- 如因客戶延遲行程導致無法準時出航,本公司仍得以在原預定返航時間回航,客戶不得延時返航。
- 旅客如因暈船或其他等等原因要求提早回港,入港之後即不再出港,亦不得要求本中心退款。
- 代訂活動均非本中心營業項目,且皆為外包配合(無論旅客自行尋找或由本中心代訂),如若發生財物損失、人身傷害、身故等意外,概與本中心無關。
- 費用包含
活動費用包含
限時特惠 $25,800
◆ 費用包含:遊艇KTV、浮潛、SUP立槳、魔力浮毯、及杯水供應。
費用不含
◆ 本活動費用不含B.B.Q.
◆ 因應交通部觀光局修正「水域遊憩管理辦法」第十條,自112年7/1起,每位乘客均須加收強制責任保險NT$ 51可能增加費用:
- 本活動限制人數35人以內,如有超過,每一人(含司機、領隊)加收500元保險及娛樂稅費用
可自費代訂:
【 B.B.Q烤肉 】NT$ 5,000
- 含食材與專人烤肉服務,以及無酒精飲料(易開罐)兩箱、啤酒(易開罐)一箱。
【 海上活動無限暢玩 】NT$ 6,000
- 包含香蕉船、大腳丫、水上摩托車
【 海上旋轉陀螺 】NT$ 450/人/次
【 拖曳傘 】NT$ 1,250/人/次
- (以上活動皆須於三天前預約)
遊艇活動預約須知
- 訂金為預付總價費用之50%,餘款請於登船前七日繳清。
- 確認後請務必於登船前一日傳真人員保險名冊(身分證字號、姓名、出生年月日),以利船班安排及保險作業。
- 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對船隻行駛有安全之虞,本公司保留出團的權利。
- 旅客如因暈船或其他等等原因要求提早回港,入港之後即不再出港,亦不得要求本中心退款。
- 變更船班,請於登船日15天之前通知,以利本公司安排作業,且變更船班日期須為本公司船班空檔方可。
※雨天將不影響本活動之進行
※除因墾丁海域浪高超過標準,海巡署安檢所封鎖船隻出港,本活動始得延後或取消。


遊艇業務接洽
請加Line帳號(@kt861)或電洽0913-616655 賴經理,洽詢是否有空的船班
付款方式
信用卡付款
請於購物車結帳時選擇「線上支付(信用卡)」即可
自行匯款
- 您可透過ATM、臨櫃、銀行app線上轉帳方式支付訂金
- 匯款資訊:
- 銀行代碼:009
- 匯款銀行:彰化銀行 (恆春分行)
- 匯款帳號:8348-86-015942-00
- 匯款戶名:繁星海上娛樂有限公司
- 匯款後,請加入官方帳號 LINE(@kt861) 告知您的匯款日期、金額、您的帳號末5碼
遊艇活動注意事項
- 下單前請先與本中心確認是否有船期空檔回傳。
- 包船活動餘款請於登船前七日繳清。
- 確認後請務必於登船前一日傳真人員保險名冊(身分證字號、姓名、出生年月日),以利船班安排及保險作業。
- 登船前如遇船上機械故障、無法行使或影響航行安全,本公司得以借調其他船隻或全額退回原付訂金。
- 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對船隻行駛有安全之虞,本公司保留出團的權利。
- 船上旅客如因暈船要求回港,入港之後即不再出港。
- 變更船班,請於登船日 15 天之前通知,以利本公司安排作業,且變更船班日期須為本公司船班空檔方可。
- 本活動仍在台灣海域,旅客登船後仍應遵守船隻安全規定及國家相關法令。不得攜帶刀械、槍炮彈藥、爆裂物品、毒品、大麻、K 他命等管制藥品上船。
- 海上嘉年華活動為四小時,如因客戶延遲行程導致無法準時出航,本公司仍得以在原預定返航時間回航,客戶不得延時返航。
- 活動限制:孕婦、酗酒及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癲癇、哮喘等疾病者,禁止參加水上活動。
- 旅客參加水上活動,如不遵守船上工作人員之安全指導、有酒醉狀態、不著救生衣、或其他有關旅客人身之安全考量,船長有權利可禁止該旅客參加海上活動。
- 如玩水上活動請自備泳衣及換洗的乾衣服、大浴巾..等。
遊艇活動取消(或延期)須知
- 若於登船日15日內(含15日)通知取消(或延期),本公司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30%(延期則沒收訂金總額之15%)。
- 若於登船日9~14日之前通知取消(或延期),本公司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50%(延期則沒收訂金總額之25%)。
- 若於登船日6~8天之前通知取消(或延期),本公司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70%(延期則沒收訂金總額之35%)。
- 若於登船日5日之內(含5日)通知取消(或延期),本公司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100%(延期則沒收訂金總額之50%)。